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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征求《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——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(修订)》等三项准则意见的函

2016-08-23 15:55:12 来源: 编辑:
大财办会〔2016〕339号
各区市县(先导区)财政局,各有关单位:
按照财政部工作要求,现将《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——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(修订)(征求意见稿)》、《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——金融资产转移(修订)(征求意见稿)》和《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——套期会计(修订)(征求意见稿)》转发给你们,请组织征求意见,并于2016年9月30日之前将书面意见及电子文本反馈至市财政局会计处。
各准则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电子版请登录财政部网站(www.mof.gov.cn),从“会计司”子频道“工作通知”子栏目中下载。
联系电话:82816655-3045
    真:82816655-3050
电子邮箱:czjkjc@dl.gov.cn
 
 
 大连市财政局
2016年8月22